胡先生接受媒體訪問並在社群網站上發表文章指出,預計12月7日與朋友一同用餐,訂了高級餐廳「初魚」,結果遭對方告知因坐電動車佔位,需額外支付多一個人的費用,讓朋友覺得「錢可以花,但不尊重人不想吃」,因此他才發文請網友們推薦適合的餐廳。

隨著輿論沸騰,《初魚》發聲明回應,因初魚鉄板料亭新光三越A9分店的板前空間較為受限,加上胡先生所乘坐的電動代步車尺寸較大,因此在訂位階段向胡先生的訂位友人說明了動線與座位配置狀況,並提供協助使用百貨標準輪椅、調整座位方式,以及建議改至空間更寬敞之店別等多項協助,「關於訂金與人數的說明,則為板前席位既有的低消制度,並非針對特定客人;實務上我們也會依顧客需求彈性協助調整。」

台北市政府指出,針對初魚遭質疑加收身障者費用一事,法務局與社會局已介入了解並提供相關指引。資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指出,針對初魚遭質疑加收身障者費用一事,法務局與社會局已介入了解並提供相關指引。資料照片

對此,台北市法務局表示,經統計台北市政府尚未受理此消費爭議申訴,但依《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明確告知定型化契約條款,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原則,其條款如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解釋。

法務局指出,餐飲業者以身障朋友「代步車體積」為由加收相關費用,除應於事前將相關消費資訊充分與正確揭示外,業者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仍須符合理性與正當性,例如考量場地特殊性、額外成本支出等合理事由,較不易滋生爭議,如肇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可向各縣市提起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會局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社會參與機會,建議店家接待身心障礙者時,提供適當的個別化調整,如店內空間調整、座位安排或人員協助,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並兼顧店家營業收入,共同落實「友善」及「平等」的共融原則;至於本次「初魚」訂位用餐事件,社會局將主動與店家聯繫以瞭解釐清案情,並持續加強宣導合理調整措施。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好市多「免費停車」少1家!新北店增繳費亭 全台僅剩5店未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