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4次還敢上路!北市公布累犯名單 最高罰54萬、禁考5年
【記者張綵茜/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日)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計33人,本次名單罰鍰最高者為連志文,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另有2人酒駕4次、汽車駕照禁考3年,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裁決所指出,33名累犯中,酒(毒)駕2次者22人、3次以上10人,另有1人拒測累犯3次以上;截至目前,北市累計已公告2186人次(2031名)。
本次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李許彰、劉瀚文,均酒駕4次、汽車駕照禁考3年,兩人酒測值都超過0.25 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裁決所表示,公告中有25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另6件未結案皆移送強制執行,金額共120萬8400 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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