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短蘋|國健署護航加熱菸?菸害防制法成笑話
國健署開「後門」實在荒唐至極。法律明文規定菸品不得使用經公告禁止的添加物,本意就是要全面杜絕所有「加味菸」,避免青少年因「香味」降低警覺而成癮。結果國健署昨竟宣布,已有1家加熱菸業者通過核定,8品項菸草柱及3款組合元件將於10月11日合法上市,這不是打臉《菸害防制法》嗎?民間早就一語道破,這是公然違法,還疑似替菸商開特權後門。
更離譜的是,國健署還厚顏強調「所有程序合法,並無違法情事」。試問,當法條精神就是「全面禁止加味菸」,你卻硬是用技術性規避來讓加味加熱菸過關,這不是玩弄法律文字遊戲嗎?「先上車、後補票」已經是社會最直白的形容,說穿了,就是讓菸商交一筆保護費,就能名正言順在台灣賣菸,這樣的手段粗暴、醜陋,簡直把《菸害防制法》當笑話。
國健署口口聲聲說會「嚴格查緝、零容忍青少年使用」,但這些場面話誰還信?當根本問題是「加味菸」被放行,等於鼓勵更多年輕人被勾進菸癮深淵。這不是守護健康,而是徹頭徹尾的背叛。台灣拒菸聯盟和173個民團已經怒吼,因為這場難看的戲碼,讓全民清楚看見:我們的政府根本不在意下一代、不在意防制菸害,只在乎替誰收錢能為誰「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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