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表示,又見民進黨前黨工舉發遭職場性騷擾案件,勞動局今天再度發文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民進黨應立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並要求於2023年6月6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指出,事業單位有多起職場性騷擾案件發生,並且讓受害勞工離職之後陸續出面控訴,顯見雇主對於此類事情的預防以及處理態度有極大的缺失,縱使員工已離職,或是員工不願依程序正式提出申訴,只要雇主或主管知悉有相關情形,都應該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做立即有效的處置,不可姑息。
勞動局表示,如果員工遇到雇主未妥善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調查案件經性平委員會審議後,違法事業單位就會被處罰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並且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就業安全科科長陳明鈴說明,今天陸續爆出的案件應分別調查,待民進黨交出調查報告後,會安排送至委員會審議,後續裁罰內容將以1案1罰的方式處理。
勞動局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康水順則說,今已派員到民進黨黨部進行勞檢,不過主要是針對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針對不法侵害預防,也就是是否發生俗稱的職場霸凌,該規則指出,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3年。
康水順說,如沒有相關計劃,第1次會通知,並要求1個月內完成改善,如第2次在違反,將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處3至15萬罰鍰,如不法侵害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則依同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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