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修法 障礙者心聲:必須融入自立生活與社區參與|壹蘋新聞網

《身權法》修法 障礙者心聲:必須融入自立生活與社區參與

記者 綜合報導
【作者:林伯謙/Podcast「真礙診療室」製作人兼主持人、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生】《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已數十年年未經過大修,而這今年突然想要進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法,從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公布,修正的內容讓許多的障礙團體非常的失望,數年來不論是國際團體或是國內的身心障礙者團體,不斷的希望政府改善的內容,這次修正案竟然沒看到其影子。
障礙者團體日前赴立法院抗議《身權法》修法倉促。翻攝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臉書
障礙者團體日前赴立法院抗議《身權法》修法倉促。翻攝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臉書

自立生活

而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讓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從機構中走出來慢慢的融入社會之中,但此次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卻僅是加強機構的管理,而未提及自立生活的部分,以下筆者著重在自立生活的部分來討論。

自立生活是指讓身心障礙者透過助理員的協助能夠與你我一樣生活在社會上,這個概念或許有點模糊,就好比一位患有自閉症的年輕人,他想買一杯手搖飲但因為他疾病的關係沒辦法跟人對談,但如果有助理員的幫助他就能很順利的買到飲料。

雖然我國有因為《身權法》的關係,有了自立生活與個人助理的法源基礎,但因為沒有提供24小時的個人助理員導致很多重症的障礙者,他們一天只能上三次廁所,為了不讓自己一直想上廁所,只能吃安眠藥讓自己一直睡著,如果醒著無助理員在身邊只能讓自己排泄在自己的褲子中,並與排泄物共處到助理員前來協助。

而政府機關對於重度身心障礙者處理的方法,不是增加助理員時數,而是將這些障礙者安置到機構裡面,到了機構裡面身心障礙者就像被社會隔離一樣,完全無法享受自由,只能每天接受集中式的管理等到死亡的來臨。

社區參與

而此次《身權法》的修法,只針對機構環境的改善,而不去正視身心障礙者想要跟妳我一樣一起生活在社會中的渴望,機構對於身心障礙者就如監牢的存在,監牢就算再改善環境他仍然是監牢,身心障礙者是我們多元社會的組成分子之一,實在沒有道理將他們隔絕。

有障礙團體發表聲明與連署願意階段式修法,今年先修機構的管理辦法,明年再針對自立生活與社區資源進行修法。

筆者對於政府機關的修法態度實在無法抱持他們明年仍會修法的高度期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這次的大修是許多障礙者與團體等待多年才為的修法,今年修了會不會用讓這些身心障礙者再等下一個數十年,才修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與社區參與的部分。所以,筆者認為這次立法機關至少必須將自立生活與社區參與修入法條之中,這樣也才能顯示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政策正在進步,否則到了2022年我國還在討論怎麼管理機構,實在與國際的身心障礙政策嚴重脫軌,讓我國身心障礙者的人權備受國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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