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央視新聞》報導,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法院指出,釋永信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非法侵占、挪用資金逾2.8億元人民幣(約13億元台幣);又利用少林寺工程及活動收賄約1163萬元人民幣(約5384萬元台幣)。
法官認為,釋永信已觸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等,由於情節嚴重、犯罪持續時間長,造成惡劣影響,因此判處其合併執行24年徒刑,並處350萬元人民幣罰款。釋永信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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