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讀賣新聞》報導,這對都已年過40歲的夫妻,於2009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孩子。2023年7至8月間,妻子被目擊與一名經營酒吧的男子手牽手散步,還在公園長椅上擁抱、親吻男子,並且兩人至少3次在男子經營的酒吧內獨處1至3小時。
人夫痛批妻子外遇,與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要求賠償損失,包括調查費用以及精神賠償等,共計800萬日圓。
但東京地方法院法官飯塚謙認為,雖然人妻與酒吧老闆的關係很親密,甚至還在酒吧裡獨處了數小時,但這都不能證明他們發生了肉體關係,而只是牽手、擁抱、親吻等也都不算,而且這些行為的持續時間也不長,因此認為無法證明人妻與他人通姦,駁回人夫求償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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