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8日起施行新版《酒精飲品管制法》,規定午夜0時至上午11時、下午2時至5時禁止在公共場所飲酒,除了公園、街道、海灘,餐廳或便利商店之內也不能喝酒,但旅館客房、旅館附設餐廳、機場免稅區、有合法賣酒執照的特定場所可以例外。
泰國《民族報》報導指出,過去罰則主要針對賣酒的商家,而新的罰則針對消費者,這是泰國首次對飲酒顧客開罰,直接規範飲酒行為。
業者表示,這項法規要如何實施,對業者和顧客都會帶來困擾,如果顧客在11時許點了酒,到午夜還沒喝完,那該如何執法?新規定可能會削弱旅遊業的競爭力,影響餐廳和夜店的生意。
曼谷考山路商會會長桑卡(Sanga Ruangwattanakul)建議,把下午時段的禁酒令取消,把午夜禁酒令延長到凌晨1時之後,讓商家更好做生意。
精釀啤酒貿易協會秘書長普拉帕維(Prapawee Hemathas)表示,業者現正面臨「進退兩難」的窘境,一方面想遵守規定,但又缺乏明確指導方針。他指出,業者正等待政府公布配套措施。
針對反對聲浪,泰國公共衛生部解釋,目前該法仍處於過渡實施階段,因相關細則尚未公布。
酒精管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尼蓬(Nipon Chinanonwet)表示,新規定旨在教育與宣導,而非立即罰款,不過他也說,屢犯者將受到行政處罰。
尼蓬補充說,在更多細則頒布前,警方尚無權開罰單,僅有公共衛生部官員有權開罰,而所有罰款會上繳國庫。
接受請願書的政府發言人席里彭(Siripong Angkasakulkiat)表示,政府會考慮彈性調整禁酒時段,例如下午開放飲酒,午夜延長飲酒時段,但無法立刻全國性解禁,可能在特定區域試辦開放酒禁,再逐步開放,考量到年底觀光旺季即將來臨,泰國政府會儘快商議出更寬鬆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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