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員工監守自盜44台iPhone 倒賠13萬元還判囚13個月|壹蘋新聞網

蘋果員工監守自盜44台iPhone 倒賠13萬元還判囚13個月

記者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香港一名Apple Store鄭姓員工,利用負責庫存管理職務之便,在2020年10至12月間,偷取了大約44部iPhone手機變賣,結果不但失去工作,變賣獲利全賠給公司,還要再賠3.2萬港幣(約13萬元台幣),日前更被判處13個月監禁。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鄭男任職於香港銅鑼灣希慎廣場的Apple Store,負責iPhone庫存管理,2020年10至12月間,他多次從倉庫偷取iPhone拿到旺角變賣。後來主管盤點時發現庫存異常,調查監視器畫面揪出鄭男監守自盜。

鄭男向主管坦承行竊,但不記得拿走多少部iPhone,他表示自己變賣獲利44萬港幣(約172萬元台幣),願意全數歸還給公司,希望能夠獲得原諒。不過之後主管仍選擇報警處理,並於2021年1月將他開除,他於同年1月27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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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9月1日開庭時,鄭男承認盜竊罪,表示自己因為打算購置房產所以才犯案,被法官判處13個監禁。另外雖然他歸還變賣獲利,但檢方認為44部iPhone的價值超過47萬港幣(約184萬元台幣),因此他還必須再賠償公司3.2萬港幣,以補足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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