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節登山旺季「沒投保」下場慘 金管會:遭罰還要自負搜救費|壹蘋新聞網

秋節登山旺季「沒投保」下場慘 金管會:遭罰還要自負搜救費

5縣市訂定「自治條例」須投保 行前「三步驟」保命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秋節登山旺季來臨,金管會提醒應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強化登山安全防護,目前已有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若進入公告的特殊管制山域,依法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包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未依規定投保除了面臨罰鍰,一旦發生登山事故由縣市政府搜救者,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秋節登山旺季來臨,金管會提醒應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強化登山安全防護。圖為16人登山隊攀登蝴蝶谷瀑布遇落石造成4死1傷。民眾提供
秋節登山旺季來臨,金管會提醒應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強化登山安全防護。圖為16人登山隊攀登蝴蝶谷瀑布遇落石造成4死1傷。民眾提供

近年國人從事登山健行活動日益普及,但山域環境易受天候、地形、溫差及通訊條件影響,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2025年山域事故救援案件計531件、涉及727人,顯示民眾從事登山活動仍具有一定風險。

金管會今召開記者會,保險局表示因應秋季登山旺季,該會呼籲民眾行前應落實「充分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三步驟,善用專屬保險移轉潛在風險。

遵守各地方政府登山自治條例投保定

保險局表示,「充分準備」部分,呼籲山友遵守各地方政府登山自治條例所訂定的投保登山綜合保險規定。登山前除了備妥裝備與通信設備,務必了解當地法規。

金管會表示,目前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及苗栗縣等5縣市,均已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若進入公告的特殊管制山域,領隊與隊員依法須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包含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除了面臨罰鍰外,一旦發生登山事故,由前述縣市政府搜救者,得命當事人自行負擔搜救費用。

高山症不在一般傷害保險承保範圍

「風險評估」部分,金管會表示民眾須評估從事登山活動可能遭遇的風險。一般傷害保險僅承保「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高山環境極端,除了常見的滑落、跌倒與創傷外,也容易引發高山症、失溫、中暑、熱衰竭或凍傷等特定傷害;該等特定傷害在實務上被認為屬人體對環境反應的「疾病」,因此不在一般傷害保險承保範圍。

保險局表示,登山綜合保險除了承保一般傷害保險項目外,也包含前述的特定傷害,可填補因該等特定傷害造成的損失,民眾也可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填補登山事故所產生的搜救、救護等費用。

注意保單條款的除外責任規範

在「保險規劃」部分,保險局呼籲善用多元管道投保,注意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規範。多元投保管道方面,民眾可透過產險公司實體據點、保險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代理人進行投保,也可於出發前,利用各產險公司官網的「網路投保」專區快速投保,產險公會也有登山綜合保險專區,提供各產險公司聯絡窗口資訊。

保險局提醒民眾,注意保單條款中的除外責任規範,對於應申請許可而未經許可、於災害防救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禁止進入或命其離去的警戒區、於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進入的時間、區域或範圍所發生的緊急救援費用、被保險人(不含失蹤)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的搜尋費用,以及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產生航空器的費用,均屬保單條款中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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