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陣營旗下堡新投資公司今天晚間則是委任律師林正疆,發出三段聲明反駁,聲明如下:

鄭斯聰自始至終只曾經參與過一次中工董事會,在參與中工董事會前,早已依證券交易法以及企業併購法的相關規定,公開申報為企業併購案的共同取得人。買股是基於上述法令的既定計畫,並非獲悉財測後的投機行為,不會因參與董事會與否而異動。

就算只單純針對董事增加持股這件事情來看,中工的指控也是無的放矢。事實上,董事增加對於公司的持股在台灣證券交易市場係屬常態,何來內線交易的之有?如果按照中工的處事標準,是不是要把全台灣歷史上曾經在任內、任後增加對於公司持股的董事全部約談到案,追究他們是否涉及內線交易?

中工接二連三發動法律訴訟,動機著實令人可議,是否只是一種為了保住經營權、操縱小股東觀感的「選舉伎倆」?這些接二連三的舉動,實在讓人不由得懷疑中工下一步圖窮匕見、是不是打算故意剔除競爭對手的董事提名人選?還是打算干擾競爭對手行使表決權?

作者簡介

許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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