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台中市水肥清除公會於110年11月透過理監事討論,訂定台中市民宅及大樓清除費用。又於113年10月、11月期間透過該公會理監事LINE群組共同討論,調漲水肥清除價目表,並周知會員及公告於公會臉書供消費者瀏覽參考。

公平會調查發現,台中市水肥清除公會訂定價目表的目的,在於保障業者最低的起始價(地板價),避免同業削價競爭,且會員訂價與公會公告收費調漲趨勢相符,因此已對個別業者訂價決策及相關市場供需功能產生影響。

公平會表示,不少公會因涉及訂定收費標準,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公平會再度提醒,公、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訂定收費標準,無論有無強制性,都可能形成市場訂價的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而構成違法聯合行為,公會切勿以保障收益或避免同業削價競爭為由,藉理、監事會決議或其他方式訂定收費標準,以免觸法。

作者簡介

許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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