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貿易協定穩固科技供應鏈!赴美投資可預期性增 配套待檢視
【記者呂承哲/台北報導】行政院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副院長鄭麗君率團於美東時間2月12日在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大使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確立對等關稅15%且不疊加。我輸美2072項產品獲豁免,平均關稅降至12.33%,有助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此次豁免清單包含美方依行政命令提供全球適用項目,以及台美進一步磋商項目,共1735項載明於協定中,即使美方未來修正行政命令,也不影響我方適用權益。不過,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提醒,仍有337項目前雖豁免但未納入協定文本,若美方政策調整仍須留意。
在市場開放方面,為兼顧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部分重要品項維持不降稅或僅部分調降。小客車自美進口降為零關稅,小貨車及部分工業產品為部分降稅,保健食品降至10%。
張智揚說明,所謂15%不疊加,係指不再額外加計於原MFN稅率之上;若原MFN低於15%,即以15%計算,若高於15%,則依原稅率課徵。企業應儘速盤點輸美產品適用情形,掌握協定帶來的稅負優勢。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丁英泰指出,協定完成後,關稅變動風險下降,可提升台商赴美投資可預期性。232條款關稅最優惠待遇,進一步鞏固台灣在高科技供應鏈地位;半導體及資通訊業赴美設廠所需原物料、設備與零組件亦可豁免對等及232關稅,美方並承諾提供土地、水電等基礎建設協助。
丁英泰提醒,隨著制度環境趨穩,企業仍須審慎評估投資架構、移轉訂價、法律遵循及外派人員簽證與稅務安排,確保營運順利落地並保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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