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這筆費用主要來自她為了對抗巴爾多尼及其相關人士提出的誹謗訴訟所支出的法律成本。該誹謗案最終並未成功,而在官司落幕後,要求對方負擔部分律師費原本就是常見程序。
之所以格外受到關注,是因為布蕾克今年5月與巴爾多尼旗下公司就整體爭議達成和解時,並沒有因此拿到任何金錢賠償。不過和解內容仍保留她針對已遭駁回的誹謗案,繼續要求律師費的權利。
布蕾克最初提告時指控,她在拍攝《到我們為止》期間遭到同片男星兼導演巴爾多尼性騷擾,之後更成為網路報復行動的目標,導致名譽受損。
巴爾多尼一方則反控布蕾克誹謗,主張她把片場原本無害的互動描繪成不實的性騷擾事件。
不過法官李曼在計算應給付的費用時,採取相當限縮的標準,只同意支付布蕾克法律團隊針對誹謗訴訟進行辯護,以及直接相關的法律工作成本。至於部分要求,例如媒體公關相關工時,則遭法官排除。
布蕾克原先要求超過800萬美元,最後只獲得約40.7萬美元,不到原請求金額的6%。
裁定出爐後,布蕾克的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她提告從來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究責。
律師表示,布蕾克透過這起案件「揭開了報復性網路攻擊的幕後操作」,也替未來其他遭遇類似情況的人建立先例。
聲明稱:「正如我們從第一天起就說的,布蕾克萊芙莉的案件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為了究責。」
巴爾多尼方面則完全採取另一種解讀。
他的首席律師弗瑞曼(Bryan Freedman)表示,布蕾克原本要求的800萬美元「不合理」,並形容這次裁定是己方的「重大勝利」。
他表示,裁決傳達了一個明確訊息:「不論你多有權勢,法庭都不是可以利用法律來謀取個人利益的地方。」
布蕾克根據新法可要求律師費
《到我們為止》本身描寫一段被家暴摧毀的感情,電影拍攝完成後,卻在現實世界引爆一場長達一年半的法律與公關戰。
布蕾克主張,巴爾多尼及其公司聘請的人員透過與媒體策略性互動,以及操弄社群媒體輿論,企圖抹黑她的形象,並預先削弱外界對她可能提出片場不當行為指控的信任。
巴爾多尼及其律師則始終否認布蕾克遭到性騷擾或報復,並表示他聘請危機公關團隊,只是因為擔心布蕾克會公開指控,因此提前保護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先前曾以程序理由駁回布蕾克的性騷擾指控,但在雙方和解之前,仍允許她針對Wayfarer等企業被告提出的部分「報復行為」主張進入審判。
此次布蕾克之所以能獲得律師費,關鍵在於加州2023年通過的一項新法。這項法律旨在防止有人透過誹謗訴訟,讓提出性騷擾或性侵指控的人噤聲。
法官認定,布蕾克的情況符合該法要求,即她提出性不當行為指控時不存在「惡意」。但受限於法律程序,她最終只能追回部分律師費與訴訟成本,無法取得懲罰性或補償性賠償。
也因此,這場曾經聲勢驚人的法律戰,最後並沒有以數百萬美元賠償收場,而是以一筆40.7萬美元的律師費裁定,為整起爭議畫下接近終局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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