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者認為,房仲圈都知道,王思佳根本沒買泰國房產,是業配,如果她買房,海外獲利超過20%,已破新臺幣100萬以上,為何不報稅?是因為拿不出買賣證明,無法報稅,直指王思佳公然詐欺,欺騙消費者參加泰國房產說明會,騙投資者買泰國房產,是逃漏稅及公然詐欺。

對此,王思佳經紀人回應:「我沒有說獲利20%,只說『獲利了結』。」

作者簡介

張瑞振

從事記者工作36年,自1989年6月入行,先待過娛樂雜誌《姊妹》、《你我他》台灣版Playboy《漢》等,之後任職《自由時報》、台灣《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主跑娛樂綜藝線。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柯文哲案掀話題!「更平等」成關鍵字 《動物農莊》金句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