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者認為,房仲圈都知道,王思佳根本沒買泰國房產,是業配,如果她買房,海外獲利超過20%,已破新臺幣100萬以上,為何不報稅?是因為拿不出買賣證明,無法報稅,直指王思佳公然詐欺,欺騙消費者參加泰國房產說明會,騙投資者買泰國房產,是逃漏稅及公然詐欺。
對此,王思佳經紀人回應:「我沒有說獲利20%,只說『獲利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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