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新制!縣市首長、涉國安公務員「赴陸奔喪探親限三親等」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近年中共對臺統戰滲透持續加劇,緊縮對陸港澳的政治與國安管控,違法留置、盤查我國人的案例層出不窮。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及相關行政規則,自明(115)年1月1日起強化公務員赴陸相關機制,調整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公)務之人員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人員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的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