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公務員赴陸相關法規,是為保護我國全體公務員,提高危機意識,維護國家安全,強化公務員赴陸管理機制。同時明定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人員未經申請許可,原則不准赴陸,且申請時間修正為「7個工作日前」;並針對赴陸有異常情事或失聯者,由所屬機關即時通報權責機關續處,以加強保障公務員赴陸安全。

內政部說明,政府秉持保障公務員安全就是保障國家安全精神,這次透過修正公務員赴陸相關法規,強化機關間對失聯或異常情事的通報應處能力,避免公務員赴陸遭不當對待。最後,內政部也呼籲全國公務員,赴陸須事先向服務機關申請獲許可,並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填寫相關資訊,才能確保行程不受影響且保障自身安全。

作者簡介

邱筠媜

《壹蘋》政治組記者,臺師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議員助理、政黨小編。 「真理是新聞的最高價值,追求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使命。」致力於將嚴肅政治議題轉化為清晰易懂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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