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說,此案為重大公安事件,人命傷亡,有社會責任、民事、刑事責任,尊重檢方調查、尊重司法。此案也促成各界大眾對公共安全要求,縣府也是責無旁貸。
2024年10月3日東港安泰醫院發生火警,造成8名病患與1名員工死亡、多人嗆傷。屏檢調查指出,火災起因為水電士鄭姓員工為處理颱風積水,操作沉水馬達時使用不當延長線,引發短路起火,火勢從增建機房迅速延燒至病房區。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院區多棟建築存在大規模違建,違建面積逾1萬平方公尺、違建率高達47%,嚴重破壞防火區劃,導致火勢與濃煙擴散迅速。檢方認定,蘇清泉任院長期間主導增建,為實質決策者,涉嫌違反《建築法》並致人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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