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頒布總統令 7800億軍購條例生效|壹蘋新聞網

賴清德頒布總統令 7800億軍購條例生效

記者 綜合報導
【李家穎/綜合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總金額上限為7800億元的國防特別條例,總統府在今(11)日下午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特別條例。
賴清德頒布總統令,宣布7800億軍購條例生效。彭欣偉攝
賴清德頒布總統令,宣布7800億軍購條例生效。彭欣偉攝

總統府11日正式公布《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未來將透過特別預算方式,大規模採購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標槍反甲飛彈及反無人機系統等軍備,總預算上限高達新台幣7800億元,施行期間一路延長至2033年底。

根據總統令內容,這項條例是為因應敵情威脅與迫切國防需求,透過建置不對稱戰力與重層嚇阻機制,強化防衛韌性與聯合作戰效能,確保國家安全。條文明定,由國防部擔任主管機關,未來相關軍購案必須依政府採購法及國防法規辦理,並提出完整戰力需求、後勤維修、風險控管與財務規劃等報告,重大政策還須送行政院核定。

此次納入首波軍購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標槍反甲飛彈、拖式2B反甲飛彈,以及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此外,未來若美國政府一年內同意軍售,也將追加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系統與反甲飛彈戰備補充案。

總統令。總統府
總統令。總統府

根據條文,第一批軍購預算上限為3000億元,第二批則高達4800億元,合計最高7800億元,並採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不受一般預算法限制,但需經立法院審議同意。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也明定相關經費可透過移用歲計賸餘或舉債支應,且年度舉債額度不受部分公共債務法限制。不過條文也設下但書,要求中央政府總預算與特別預算的總舉債規模,不得超過歲出總額15%。

此外,為避免外界質疑「重軍事、輕民生」,條文明定,在本條例施行期間,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的社福支出,不得低於115年度水準。未來國防部也必須每會期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執行進度與績效,並在條例期滿後提出完整總結報告。整體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公布日起至122年12月31日止。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