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當庭指出,自己的5大不會貪污的理由,包含自己行醫30年,其中17年擔任台大醫院加護病房主任,長期專注專業工作,沒有動機涉入不法;他也強調自己「心存善念、盡力而為」,認為一路走來問心無愧。
此外,他提到個人生活相當簡樸,平時通勤習慣搭公車、騎腳踏車,並強調在台北市長任內「每天認真辦公」,自認沒有貪污的必要,也不可能貪污。
但一審判決已認定其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判刑17年,柯文哲與檢方皆表達不服,後續將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攻防預料將持續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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