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淑慧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裁定沒收鼎越121億餘元讓她想不通,首先,這個不法利益還沒有發生,「應該阻止發生,而非讓其發生、然後沒收。」既然不法利益來自20%不法容積獎勵,那最直接的做法難道不是「撤銷或廢止容積獎勵」嗎?難道警察去抓賭場時會說:「你們繼續賭,等賭完大贏家出爐了,我再來沒收那疊賭金?」

游淑慧表示,第2個bug,沒收的前提是「必須蓋完」,如果不蓋完,這20%的容積就只是空氣,法院也沒收不到錢;如果蓋好了,那就是讓北市府帶頭違法發照給不法利益。「難道為了讓國庫入帳121億,我們要先讓一個『違法的建物』在地標上成真嗎?」

而第3個bug,游淑慧認為是最離譜的地方,就是送出容積的是北市府,這屬於北市公共財,若20%容積獎勵有問題,那理應是回歸北市府,結果法院說要沒收進國庫,「市府丟了容積公共財,法院(中央國庫)直接現賺121億!​這不是正義,這看起來更像是一場高等級的『收割』。把原本屬於地方自治的權益,轉了一圈變成國庫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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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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