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傳喚時任執行長卓政宏作證,卓政宏表示,在111年9月周刊爆料後才知道論文爭議,此前並不知道翁達瑞110年10月爆料內容,不曾和技術處處長和資策會國會聯絡人提到此爭議,也不知道資策會科法所110年曾針對博士論文爭議進行研究。
但高虹安辯方律師現場出示多項關鍵對話證據,證明卓政宏曾告訴高虹安「這是第一次有人(翁?)提到時,我對技術處之說明,一直沒變。」,明顯供詞前後矛盾、與客觀證據事實不符,而後卓政宏改口說,應該是副執行長蕭博仁在111年9月前跟他說的,但具體時間已不記得了。
一審判決明確指出,經濟部技術處邱求慧處長與資策會國會聯絡人周晉生曾證實,資策會科法所早在110年便針對該博士論文進行研究回覆,結論為「確認沒有授權問題」,資策會於111年9月20日亦發表公開聲明,表示論文為學術發表無實際應用即無授權問題。高虹安強調,科法所絕不可能在未經主管同意下逕行比對,更不可能跨過主管向技術處回報。
高虹安提出的證據顯示110年10月之所以派員比對,正是因為資策會需向技術處報告。周晉生是受「長官指示」進行處置,並非卓政宏所言之「自行決斷」。卓政宏早在110年10月便知曉翁達瑞所指之爭議,並與經濟部溝通,今日卓卻於庭上宣稱「沒看過、沒討論過」,證詞明顯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