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牛排員工偽登112萬元消費紀錄 個人點數暴增萬點!用餐折抵露餡|壹蘋新聞網

連鎖牛排員工偽登112萬元消費紀錄 個人點數暴增萬點!用餐折抵露餡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知名連鎖平價牛排店「成功牛排」苗栗苑裡店1名洪姓員工,2024年7月間異想天開,以店內平板電腦登入自己的會員帳號,先後輸入3筆共112萬元的不實消費金額,共累積12200點的會員點數,離職後先以點數換了100份特定餐點,接著再前往台中清水店用餐,以會員點數折抵720元餐點,被店員發現報警查獲。洪男事後連忙補回720元現金,並辯稱是同事將不要的點數給他;法官不採信,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他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連鎖平價牛排店洪姓員工趁機以店內平板登錄個人不實消費金額及會員點數,再到分店用餐折抵消費,被員工發現點數有異報警查獲。AI生成示意圖
連鎖平價牛排店洪姓員工趁機以店內平板登錄個人不實消費金額及會員點數,再到分店用餐折抵消費,被員工發現點數有異報警查獲。AI生成示意圖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於2024年5月至7月底任職於苗栗縣苑裡鎮成功牛排苑裡店,卻利用職務之便,在該店會員資料系統內,以其偏名「張軒宇」及手機號碼成功申設成功牛排的會員帳號後,於同年7月16日在該店的工作用平板電腦登入其會員帳號,輸入消費100萬元,以消費100元換1點計算,其會員帳號因此累積1萬點的會員點數。

同年7月24日,洪男再以相同手法在其會員帳號登錄因活動獲得1000點,以及消費10萬元累積1000點;7月29日登錄消費2萬元,累積200點。洪男合計3次不實登錄共累計消費112萬元,累積會員點數共1萬2200點。

洪男在成功牛排苑裡鎮工作至7月底後離職,於同年8月7日使用3800點兌換100份餐點「何肋不為」,接著又在8月18日晚間前往成功牛排台中清水店用餐,以15點數兌換了1份「經典美式炸物」,再使用60點兌換3份「精力充沛」,價值共720元。

店員當場發現洪男的會員帳號點數異常,通報幹部後向警方報案。洪男2天後回到清水店支付當天消費的720元,但仍被檢察官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詐欺得利罪起訴。

洪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同事將朋友不要的點數轉給他,並未告訴他有多少點數,他在清水店消費時,是店員主動詢問是否欲以點數折抵消費,折抵時也沒看自己手機究竟有多少點數,是警察告知後才知道自己的點數異常。

法官傳喚洪男所說的同事,同事否認送點數給洪男;成功牛排幹部也說,公司規定不得轉讓客人會員點數,若要求轉讓必須先消除A客人點數再加入B客人的點數,「這種轉讓的機率性很低。」分店單日也不可能出現單筆100萬元、10萬元的消費金額,法官因此認定洪男說法不實。

法官還說,洪男在清水店以點數折抵消費時,已由店員告知點數異常,不可能不知道自己點數暴增,而洪男身為員工,必須學會操作平板電腦輸入會員電話,登錄消費金額,平板會自動轉成會員點數會存在會員帳戶,顯見該些暴增的點數應是洪男自行使用苑裡店平板電腦所登載。

法官認定洪男所為係犯刑法第359條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同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一審從重依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將他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洪男曾是成功牛排苗栗苑裡店的員工。翻攝Google街景
洪男曾是成功牛排苗栗苑裡店的員工。翻攝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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