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瑜指出,第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必須在台設籍滿10年,並且註銷中國「戶籍」,才能「登記參選」。但李貞秀提出的除籍證明,寫法與一般中配文件不同,也不符合當時的法律實務,難以採認,只能證明李貞秀2025年3月才將文件繳回移民署,身份轉換程序也是這時才算完成。這代表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確實不符參選資格的規定。

第二,當選後,《國籍法》規定不允許雙重國籍,因此必須在「到職」以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在1年內完成程序。如果違反,將由立法院解除公職。過去民眾黨的麥玉珍、民進黨羅美玲,都有完成放棄外國國籍。但李貞秀卻只說中國不受理,就想矇混過關。

第三,從國際法的現實來看,中共不斷在外交、運動、貿易領域打壓台灣的國際人格,就是想要塑造出「中華民國(台灣)不存在」的事實,進而併吞統一。如果中國人可以擔任台灣的立法委員,中國對外會如何論述?國際上的民主同盟友人又將如何看待?

第四,根據中共的《國家情報法》,中國公民具有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而立委不僅可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更可以左右法律與預算。如果李貞秀仍具有中共國籍,他跟身處中國的家人都有可能受到中共脅迫,要求提供機密資料。

陳培瑜認為,身為人民公僕,李貞秀應當做好表率,把戶籍與國籍爭議處理完善後,再就任立委。但是,李不僅毫不理會我國的法制程序,更在昨天自己進行總質詢時,多次干擾議事。

「這樣的人,真的適任立法委員嗎?」陳培瑜質疑,她聽到許多白營人士私下抱怨,李貞秀惹出的爭議,已經造成黨內很大困擾。她建議民眾黨,只要李貞秀喪失黨籍,這些煩惱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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