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潘孟安住廠商豪宅!王鴻薇判賠50萬有變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壹蘋新聞網

爆潘孟安住廠商豪宅!王鴻薇判賠50萬有變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4年間接獲爆料,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時,竟能住在力麒建設的「力麒御品」豪宅,而豪宅主人是力麒母公司、力能能源董座楊宗,質疑潘孟安和廠商關係,遭潘求償150萬元,一審北院判王要賠潘50萬元,並將相關文章、影片自網路移除,高院去年4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高院更審,王暫時還不必賠償。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左)2年前爆料時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助廠商豪宅挨告,一、二審均判王要賠50萬元,但最高法院今廢棄發回更審。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左)2年前爆料時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助廠商豪宅挨告,一、二審均判王要賠50萬元,但最高法院今廢棄發回更審。資料照片

這起官司源於王鴻薇是在2023年12月間接獲爆料,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入住位於北市萬華區豪宅「力麒御品」,而該屋主人是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潘孟安不滿名譽遭侵害,憤而提告向王鴻薇求償150萬元。一審認定王鴻薇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就直接發表侵害潘孟安的言論,判王鴻薇要賠償50萬元並移除在網路上刊登的貼文及影片,並不得再利用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該貼文及影片。

王鴻薇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王鴻薇發表的相關言論,確實侵害潘孟安名譽,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且王鴻薇及潘孟安都是政治人物,針對有關潘孟安是否接受財團供養或涉及官商勾結等言論,確實有貶損潘孟安的社會地位,審酌潘孟安受害程度及2人身分、地位、財產等,認源審判王鴻薇賠償50萬元慰撫金應屬適當。

高院還強調,王鴻薇公開影射潘孟安受財團供養,還在臉書貼文,致潘孟安的名譽權持續受損,應移除才能避免繼續受害,因此准予潘孟安的移除文章請求,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王鴻薇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經過10個月審理後,今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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