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基金會指出,今年1月底曾透過友人間接看到一張據稱是《世紀血案》的定裝照,他們形容畫面粗糙、令人錯愕,家屬當下才驚覺有電影涉及「施明德角色」,但自始至終未接獲製作單位任何聯繫或授權請求。家屬強調,即便當初有正式接洽,從導演與部分演員對歷史事件的發言態度來看,也絕不可能同意參與或授權相關創作,僅對「演員疑似遭製作單位誤導」一事表達遺憾。

聲明重申「林宅滅門血案」不只是單一刑案,而是台灣人心中第二次「二二八事件」。1980年2月28日,美麗島事件政治受難者林義雄的母親與三名女兒在嚴密監控下遭到殘忍殺害,震撼社會。根據監察院糾正文,當年由警備總部主導的「三〇七指導會報」,刻意將偵辦方向導向排除軍方與情治人員涉案,試圖把政治暗殺事件包裝為單純重大刑案。

基金會也回顧白色恐怖時代的歷史脈絡指出,從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台灣進入長期戒嚴統治,暗殺、刑求、構陷與監控成為日常。1979年美麗島大逮捕期間,施明德戲劇性逃亡,全國通緝26天,迫使當局無法再以秘密審判草草了事;但就在此時,林義雄家中竟發生滅門血案,無異在台灣人歷史傷口上再灑一把鹽。

聲明並引述施明德回憶錄內容,指出他直到1980年3月29日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當天,才得知林宅血案真相,當場放棄宣讀6萬字政治遺囑,轉而在法庭上請求判處自己死刑,盼能平息國人怨氣,當時法庭內一片哭聲,震撼朝野。

基金會痛批,施明德在美麗島事件後又被囚禁長達10年,拒絕減刑、拒絕假釋、拒絕特赦,最終迫使國家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才以無罪之身走出牢房。這段歷史,不容被消費、更不容被戲謔。

針對導演背景,聲明也點名,《世紀血案》導演徐琨華為當年警備總部發言人徐梅鄰上將之孫,而徐梅鄰正是曾對外宣稱陳文成命案為「畏罪自殺」的關鍵人物之一,如今其後代卻以「林宅血案真相」作為電影片名與宣傳,對受難者家屬而言無異是二度傷害。

基金會最後強調,林義雄一家所承受的悲痛從未結束,任何面對傷痕歷史的創作,都應抱持最大程度的謙卑與誠懇,而不是以「先拍再說」、「沒有那麼嚴重」等冷血說法輕率帶過,呼籲《世紀血案》團隊立即停止消費歷史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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