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坦言,要證明自己清白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有人窮盡一輩子就是希望求一個清白,而我去年要向法院證明,今年要向本黨證明。

他對此發表九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求官說」純屬造謠,且謠言內容我於過往半年內已多次在自己的政論節目《打綠班晚點名》公開澄清絕無此事,甚至在《誰來早餐》專訪時也提到「求官說」絕對是造謠言論、空穴來風。

二、經查後發現「求官說」的媒體報導皆指向同一造謠來源,是一位長期使用惡意言論攻擊本黨的資深媒體人,於民視某政論節目中號稱獨家披露,但內容皆為不實謠言。

三、該造謠之媒體人聲稱,我向民眾黨中央求官,還是求新竹市政府的官,並且有查證,消息來源是「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

四、該媒體人口中的「求官說」之三方關係人分別是:我本人、民眾黨中央、新竹市政府。但這位媒體人卻沒有向這三方關係人求證,反倒是向「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求證?明顯不合邏輯且沒有盡到查證義務。

五、合理懷疑該造謠成性的資深媒體人根本沒有查證,除了造謠生事以外,還想見縫插針,造成國民黨內互相猜忌、製造對立,讓我去懷疑黨內同志,又可以避免自己引火上身。

六、此「求官說」經該媒體人公開造謠散播後,便有特定平面媒體後續引用該謠言,並跟著報導轉載,但也都未向三方關係人的任何一方求證,因此報導的真實性自始不存在。

七、由於特定媒體的報導是直接引用造謠來源,因此當本黨里長引用這些報導作為證據時,可以視為被特定媒體錯誤引導,加上彼此為同黨同志,因此不會向該里長提告。

八、除了上述一事有明確造謠來源之外,尚有更多的指控需要我一一澄清,未來倘若黨部有召開紀律委員會,我希望能給我一個到場說明的機會,因為這對釐清指控是否為真極為關鍵。

九、無論是涉及金錢,亦或是指控我出賣黨內同志,我皆可在紀律委員會召開時提出所有事證,包含:金流、匯款證明、人證、物證、起訴書及筆錄,以證明我絕非指控所稱叛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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