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國籍難解!若立院不解職...劉世芳:恐要到憲法法庭處理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國籍爭議持續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指出,已2度發函給立法院有關《國籍法》第20條規範,李貞秀要正式就職之前,就必須申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目前李仍擁有中國籍,因此應解職其立委資格。不過,若立法院持續不理會內政部函文,劉世芳直言,內政部的職權沒辦法及於立法委員,內政部會持續善意提醒,「未來如果有這樣的狀況,可能會需要到憲法法庭處理院際爭議。」
內政部今下午舉辦部務會報後記者會,會後媒體詢問,內政部針對辦理放棄中國籍的狀況,2度函文給立法院,如果立法院不理會,內政部是否有因應辦法?
劉世芳表示,得以解除立法委員職務的機關是立法院,內政部職權沒有辦法及於立法委員,但是內政部會一再提醒,立法院應本於職權行使,並基於《國籍法》第 20 條的規定處理解職。
劉世芳指出,到目前為止,對於李貞秀到底有沒有提出放棄國籍申請,內政部仍無從得知,因為內政部不是她要給正本的機關,該給正本的機關是立法院,可能會需要到憲法法庭處理院際爭議,但不是由內政部對立法院。
至於未來在內政委員會,劉世芳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說,可以查看法律對質詢權與調查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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