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下午舉辦部務會報後記者會,會後媒體詢問,內政部針對辦理放棄中國籍的狀況,2度函文給立法院,如果立法院不理會,內政部是否有因應辦法?

劉世芳表示,得以解除立法委員職務的機關是立法院,內政部職權沒有辦法及於立法委員,但是內政部會一再提醒,立法院應本於職權行使,並基於《國籍法》第 20 條的規定處理解職。

劉世芳指出,到目前為止,對於李貞秀到底有沒有提出放棄國籍申請,內政部仍無從得知,因為內政部不是她要給正本的機關,該給正本的機關是立法院,可能會需要到憲法法庭處理院際爭議,但不是由內政部對立法院。

至於未來在內政委員會,劉世芳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說,可以查看法律對質詢權與調查權相關規定。

內政部法制處長鄭信偉、內政部長劉世芳、國土署長蔡長展。邱筠媜攝
內政部法制處長鄭信偉、內政部長劉世芳、國土署長蔡長展。邱筠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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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出「不提供李貞秀密件」法源!劉世芳:官員備詢也可不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