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收賄70萬5894元、詐領助理費384萬8568元,與研究室綽號「饅頭主任」的張惠霖雙雙被起訴。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一審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各2罪,處陳怡君有期徒刑3年10月、3年8月,均褫奪公權5年;又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張惠霖部分,則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各2罪,處有期徒刑2年8月、2年6月,均褫奪公權4年;又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另涉犯洗錢,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均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

起訴指出,陳怡君在擔任第13、14屆市議員期間,涉嫌與研究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共謀,利用親友等擔任人頭掛名助理,自2019年至去(2025)年2月間,以偽造聘書押署、人事資料等方式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

張女在每月領取助理費後,以現金領出製造斷點,接著再存入友人帳戶,並將款項用來付房租、存入證券帳戶投資,以此方式洗錢掩飾不法金流。

此外,陳怡君與張惠霖還涉嫌收受建商賄賂,期間陸續以關說、協調、辦理現勘等方式,幫品嘉建設向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審核及施工單位施壓,待2人收到賄款後,張女就會提領現金製造金流斷點,隱匿不法所得及洗錢犯行。 

檢方追查,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為加速其建案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自2023年8月起至去年2月間,每月以「顧問費」名義支付3萬9000餘元不等的賄款至張女指定帳戶,陳女、張女共計收賄70萬58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