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游顥近期提案修改《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附隨組織」的定義中新增「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被視為是幫救國團與婦聯會解套。

針對《不當黨產條例》修法,黃國昌5日於立院受訪指出,民眾黨內部還在研議和討論,因為這次提出的修法有2個部分,包括但書排除,若黨產曾經隸屬國家,是國家的團體,還可被當成黨產嗎?

黃國昌表示,第二個爭議點是本來的條文是財務、人事、業務,如果三者擇一有受控制就算不當黨產,現在若要修法把「或」改成「及」,雖然只改1個字,影響範圍會改變,哪些團體因此會受到影響?是否具備正當性?這是相當複雜的問題,目前還在進行研議和討論。

作者簡介

邱筠媜

《壹蘋》政治組記者,臺師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議員助理、政黨小編。 「真理是新聞的最高價值,追求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使命。」致力於將嚴肅政治議題轉化為清晰易懂的報導。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辣椒水風波 中市分局長記過調職送辦 民眾黨議員參選人今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