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將人打到丟包急診 賠償死者母親獲求情!判8年定讞
不滿朋友被設局 撂人要對方斷手斷腳竟打死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貨車司機呂理城10年(2016)年前因友人劉展驛(通緝中)遭男子許明賓設局,被擄還被勒贖175萬元,劉男於是找呂男等人找許男報復,沒想到下手過重,將許男丟包到醫院急診室,呂嫌落網後交保,擔心被栽贓後潛逃,去年又因家變返國歸案受審,桃園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呂男10年徒刑,呂上訴,二審高院今年3月改判他8年徒刑,再上訴後,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
這起幫朋友出氣卻打死人的案件發生在2016年間,男子劉展驛因朋友許銘賓被設局還被勒贖,為幫呂男出氣,於是指示李承維(逃亡中)找來呂理城(39歲)、李宗翰等7人(已判決定讞)及綽號「臭臭」的男子策畫報復行動。
報復友人遭設局、勒贖 揪眾拘禁毆打仇家丟包急診室
就在2016年12月18日,呂理城一行人在桃園市平鎮區一間律師事務所綑綁許明賓後帶往蘆竹一處貨櫃屋。許男被拘禁期間,遭人以徒手、鋁棒、石塊、銳器等工具毆打,劉展驛則於19日凌晨1時許指示將遍體麟傷的許男丟包到醫院急診室,許當時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時,呂理城坦承剝奪許明賓的自由及傷害犯行,但不認重傷害致人於死,並強調與許明賓沒有深仇大恨,只是徒手打傷他。法官根據共犯證詞,認定呂理城與李宗翰(已判12年徒刑)等人謀議教訓許明賓,在拘禁許男期間參與毆打,且眾人都有不能打頭、175萬買雙手雙腳的共識,呂男確實有重傷害犯意及犯行,因此依重傷害致死罪判呂男10年徒刑。
唯一和解被告獲死者母求情 減刑2年定讞
理城堅持自己僅徒手打許明賓幾下,且劉展驛現身後就沒再出手,一審判10年太重而提上訴。
高院二審開庭時,呂理城否認重傷害致死,呂辯稱不認識死者,案發當時是朋友找他幫忙開車,只知道有糾紛,且只認識其中3個人,還說,李宗翰準備膠帶、束帶,他只能徒手毆打,不過,呂男是所有被告中,唯一與被害家屬和解的被告,且死者母親也為呂男求情「誠意十足」,高院合議庭因此撤銷原判決,改依傷害致死罪酌減刑度判呂男8年徒刑。
全案再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今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