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日前經總統府公告生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透過媒體群組表示,立法院所通過的這2部法案,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實質內容牴觸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且將造成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世代不正義。

李慧芝說,未來的基金虧損恐怕將由全民負擔,7年來的年金改革階段性成果也將前功盡棄。

李慧芝說,為守護憲法及權力分立的憲政架構,行政院已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的聲請,而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行政院會在憲法賦予的行政權範圍內,做出合法合憲的適當處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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