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這次《憲訴法》修正案違憲判決,是把3位大法官排除後,僅由5位大法官進行的違法宣判,即便依《憲訴法》舊制,依現有8位大法官計算,也必須有6人以上參與評議才行,而這次判決僅有5人,無論在新制或舊制都是違法判決,這種判決當然不可能有效力。
王鴻薇指出,更誇張的是,憲法法庭居然說「已在職的大法官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無異於缺額,而不應計入大法官現有總額的人數內。」也就是把拒絕違法判決的、有良心的大法官,直接排除出現有總額,「什麼時候變成大法官可以開除大法官,這是什麼無法無天的職場霸凌。只要反對者就可以被剔除,那永永遠遠也沒有反對者出現了,這樣憲法法庭真的是丟臉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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