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案,二審改判貪污無罪、僅成立登載不實,並未影響其依法申請復職的程序,判決結果一出即在政壇引發高度爭議。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法院審理期間除聲請釋憲外,也曾發函立法院釐清助理費性質,而立法院回函稱公費助理經費屬於「補助立法委員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為立委補助。法院據此認定,即便存在要求員工繳回或浮報薪資的情形,仍不構成貪污,才改判高虹安貪污無罪、僅成立登載不實。
王婉諭認為,這樣的詮釋方向,與先前立委陳玉珍提出、主張助理費應視為立委補貼的修法立場高度一致。她進一步質疑,相關見解並非法官個人創設,而是直接援引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議內容,直言社會有權知道,這份回函是由誰核定、誰讓此種高度爭議的詮釋成為官方立場,並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必須出面說明。
王婉諭以自身曾任立委經驗反駁,強調助理費與差旅費、油資等補貼性質截然不同。助理薪資是直接匯入助理帳戶,勞健保隸屬立法院,每月需提報名冊與薪資清冊,且未達上限不會全額撥付,制度設計本就不是立委個人補貼;助理費改由立法院直接撥付,正是為防堵款項先入立委口袋、衍生中飽私囊的風險。
她警告,若立法院此種詮釋方式成為司法實務通則,未來恐將難以再成立「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件。即便金額不大,一旦界線被打破,找人頭、家屬將每月高達57萬助理費納為己有,也可能被視為合法,形同為司法實務開啟一條極為危險的道路,讓台灣政治落入高度風險的賽局。
王婉諭最後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立法院回函內容已對法院造成重大誤導,若此一詮釋成為司法實務通則,恐為司法實務開啟極為危險的先例,讓台灣政治落入高度風險的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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