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劉世芳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

媒體詢問,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指出,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的快,不過她本人還沒看到公文。

至於薪水是否要補給高虹安?劉世芳說,復職以後就照常,這沒什麼,就會給啦,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作者簡介

邱筠媜

《壹蘋》政治組記者,臺師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議員助理、政黨小編。 「真理是新聞的最高價值,追求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使命。」致力於將嚴肅政治議題轉化為清晰易懂的報導。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卓榮泰喊「再送中選會落馬3人名單」 民眾黨嗆:羞辱國會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