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昨在臉書發文指出,貪污罪以最低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不是微罪,如果貪污5萬元以下不罰,那以後公務員每次都收賄4萬9999元,豈非永遠不會被告,「有這麼低能的立法委員,才會被犯罪者笑說法律拿他沒辦法。」
據《中央社》報導,翁曉玲今天指出,除了她提案修法「貪污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外,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和法務部都有提出相關修法,藍、綠立委和法務部修法方向均一致。她個人提出修法後,卻遭綠媒、親綠律師栽贓、扣帽子,稱要把貪污除罪化,根本就是造謠、雙標。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請林智群告訴民眾,藍、綠立委和法務部提出修法,哪裡有錯,作為一名專業律師,不要護航民進黨;她呼籲法務部加速修法,希望行政院在本會期將院版送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用最快速度排審,讓司法不正義案件隨著修法導正,符合民眾期待。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說,翁曉玲修法目的是讓法官未來遇到類似案件時能有所依據,減低民眾對司法沒信心的情況;民進黨立委、法務部也提出相關修法,都是立意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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