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電鍋案外,吳宗憲今晚在臉書發文還舉出另兩件案例,一名婦人被指誤拿幾百元雨傘,一審查明無罪,但檢察官還堅持上訴,讓法官都看不下;另一起則是員警依據現場狀況選擇對違停勸導而未開單,檢察官卻「腦補」說員警有圖利犯意,結果員警遭停職、薪水剩一萬多、暴瘦、得憂鬱症,但歷經一、二審均判無罪。

吳宗憲表示,還有像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先前對輝達投資案大喊「難道沒圖利?」這種泛政治化的指控,使得公務員衍生出一套扭曲的生存法則:「依法裁量不一定安全,一律最嚴格、對人民最不友善,才是最安全」。於是,你要他便民,他怕惹上圖利;你要他加速,他怕被說徇私。公務員為了自保只能選擇「不做不錯」,這不只行政效率倒退,更直接阻礙了國家進步。

吳宗憲要求法務部,聽取法官教示,善用裁量權,對於微罪、無惡意的案件,善用不起訴或緩起訴;落實最高檢函文,辦案要講「法、理、情」,檢察官應秉持同理心、「有溫度」且貼近人民感受,兼顧打擊犯罪與個案正義。他呼籲,切莫「小案大辦」,把善意當貪污,公務疏失腦補成圖利,「還給公務員安心做事的空間,讓好人敢做事,讓壞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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