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午院會表決,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歲出金額為270億元,另依特別條例預留30億元做後續滾動調整。此案在11月20日的聯席委員會初審時便未遭刪減,顯示朝野對救災與重建需求高度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上月召開協商後,各黨團也同意院會三讀後不提出復議,讓預算能第一時間上路。
重建特別預算執行期自114年至119年止,編列項目包含經濟發展支出192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56億元、預備金15億元,一般政務6億元、社福1億元,全數採舉債支應。依機關別分配,經濟部獲91億元、交通部44億元、農業部43億元、環境部42億元、內政部28億元,原民會5億元,工程會與衛福部各1億元。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導致光復多戶家園被土石淹沒,釀19死慘劇,引發社會關注。相關特別條例已於11月11日公布,授權政府編列最高300億元重建經費。立法院也於今日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其中包括要求行政院長在2個月內赴立院作專案報告,說明壩體安全、上游土砂去化、短中長期治理規劃等重建關鍵進度。
行政院後續將進入執行階段,並在3週內前往光復舉辦說明會,向居民逐項說明補助標準、基礎設施復原計畫及重建期程,期望能加速災區恢復正常生活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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