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指出,一張1000元的罰單,會有750進入地方政府的口袋、240元進入執法機關口袋、最後只有10元會進入中央。
林月琴表示,交通部雖有訂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但是現行條文卻只有優先支應項目,並沒有規定應該要將多少比例用於什麼項目。於是她在去年,特別要求交通部要求在罰鍰收入的使用項目應該要增加道路環境的改善,並且訂定一定比例,交通部也納入意見,法案已經預告。
林月琴指出,地方政府掌握大量收入形成小金庫、掌握如何使用這些罰鍰,更掌握要不要、要在哪設置測速照相或科技執法,如果地方沒有將罰鍰用在改善道路環境、而一昧的追求用機器提升道路安全,只會形成惡的循環更多罰鍰、設置更多測速、然後再收到更多罰鍰。
林月琴提出,改善道路環境、標線標誌友善、提升交通安全並兼顧通勤效率才是合理運用罰鍰的方法,而不是為了要增加收入、一直設置測速,然後放任交通環境一再惡化。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蘇巧慧自詡年輕、有創意竟被酸穿著!民進黨嗆李四川「考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