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營利勞權團體「透明組織」調查人員於2022年及2023年間,訪談了共 90 多位受僱於臺灣紡織業及相關供應商的越南、菲律賓、印尼及泰國移工。受訪移工向調查人員反映,為來臺工作,他們支付了高達6,000美元的招聘費用給人力仲介機構,且調查結果發現多項勞動權益侵害之證據,其中幾項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所定義的強迫勞動指標。
監察院表示,據美國非營利勞權團體「透明組織」(Transparentem)於114年2月間發布臺灣紡織業勞動情形之調查報告,揭露紡織業移工普遍面臨勞動剝削、權益侵害等問題,及仲介機構違反公平聘僱原則情事。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甚表重視,爰申請自動調查。
紀惠容、王幼玲表示,前揭報告所述部分紡織業者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情事,究相關主管機關有無深入瞭解其根本肇因為何?如何督導業者以避免發生強迫勞動及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工作權、第七條公平工作條件、第九條社會保障等情事?事涉我國紡織業移工之勞權、人權維護及我國國際形象,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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