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27日報導,爆料者表示,石材依規定應從國外進口大塊荒石來台加工,才能取得合格證明;但互助營造疑似直接以中國大陸製成品施工,雖省成本卻違法。此外,精工陶瓷因涉及「洗產地」遭停權,自2024年4月23日起禁供政府工程,同時《鏡週刊》也取得的2024年6月送審資料顯示,其產品仍在綠線工區使用。吹哨者批評,桃園捷運工程局明知情況仍以「趕工」為由放行。

報導還提到,有工程人員指出,綠線在設計圖未完成前即提前施工,加上趕工壓力,導致部分站體出現漏水、儀控設備受潮等問題。本刊詢問捷運局時,該局回覆部分廠商已更換,但吹哨者翻查內部文件,發現廠商並未如回應所述更動,質疑有「對媒體說法不實」之嫌。

對此,捷運工程局發表聲明回應,車站中間地面鋪設的是「崗石地磚」,僅在車站公共區域地面外圍收邊才會使用「石材」,週刊報導捷運綠線GC03標石材採用大陸石材,實情為施工前原核定石材供應商為廈門前程公司,然捷運綠線主統包商發現廈門前程公司產品為大陸製,已於114年6月5日主動更換為國內廠商,並無使用廈門前程公司所提供大陸製之材料。

捷工局強調,週刊報導引用照片為車站中間已鋪設的「崗石地磚」,並非「石材」,而崗石地磚供應商為台灣的精工陶瓷公司,並非大陸廠商。車站公共區域地面外圍收邊,未來才會使用「石材」,而石材是由另一家廠商金必達公司提供,石材從印度進口,預計本週三才會進場施工。此外,目廁所裡面地板已鋪設的也是陶瓷料地磚,也不是石材。因此,本週預定從印度進口的石材經過事前嚴謹的材料送審,石材工項還未施工,報導桃園捷運綠線工程已經使用大陸石材絕非事實。

捷工局指出,捷運綠線監造單位6月發現某材料供應商已於113年4月23日遭公共工程委員會停權,旋即回報桃園捷運局,經捷運局洽詢山水謙庭國際法律事務所6月19日提供法律意見書,並查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函令,確認停權材料商於停權前已簽約者,可不溯及既往續履約,該材料供應商持續供料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辦理過程業務單位亦簽會政風室備查。

對於報導質疑,地磚鋪貼溝縫10mm不符規範6mm,疑似涉及圖利廠商1000萬元。捷工局說明,實為桃園捷運地磚施工規範溝縫寬度規定不大於10mm,現場施作亦為10mm,符合契約規定,台北、新北、台中及高雄等國內各捷運站,台鐵桃園車站地磚溝縫慣例也都採寬度10mm方式施工,圖利廠商一事,實屬無稽。

捷運局劉局長指出,捷運工程規模龐大,難免有包商與承攬小包間有糾紛,市府秉持捷運工程一切合法合規,就算有心人事訴諸媒體對捷運工程進行不實的抹黑,市府還是會按照原本的趕工步調朝115年第一階段7站通車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