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指出,林岱樺擔任第7屆(2011年)至第11屆(2024年)立法委員期間,明知駱和明(表哥、2023年歿)、王瓊翎(大弟媳)沒有擔任她的公費助理,但仍將兩人列入助理名冊,向立法院申報兩人薪資,13年來共詐領1473萬6549元,這筆錢被她用來買車、支付二弟林岱融的會計師事務所相關庶務費用。

而擔任林岱樺助理的周忠信等5人,則是林岱樺擔任第9屆(2016年)至第10屆(2020年)立法委員期間,向立法院不實申報助理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公費助理加班費。

雄檢又查出,林岱樺胞妹林岱縝也涉嫌當人頭助理,若當月有助理新聘、停聘等異動,實際助理總薪資與立法院編列公費助理預算經費總額上限有差額,將該差額調整為林岱縝當月薪資,以此方式浮報林岱縝助理薪資,從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每個月約可領13萬元至4萬不等薪資,日前再追加起訴。

林岱樺說,法院公開審理讓檢調的暗黑角落曝光,全體國人跟高雄市民都是睿智的審判長,她清清白白經得起嚴苛檢驗,不管暗黑勢力怎麼打壓,她會以清清白白之身獲得高雄市民信任。

林岱樺首次出庭。翻攝畫面
林岱樺首次出庭。翻攝畫面

針對檢方起訴,王瓊翎並非如被告公費助理,即證人周忠信、林弘文、連亞溱、黃志強、郭伊琳、陳雅馨、于雅玲、劉家瑜、黃冠運、陳瑞霖般每月領取固定薪資。依黃麗雪手機勘驗報告照片,王瓊翎的薪資有調節高低之情形。

林岱樺則回應,服務團隊人員人力長期不足,日常工作負荷繁重,產生薪資待遇無從匹配之下,人力流失造成的流動量隨之增加。因此常常發生公費助理人力無法銜接立法委員選服及法案相關之業務,此人力缺口,仍需有任勞任怨者承擔的情形下,自然會因應此狀況,徵得自家人即胞妹林岱縝及弟媳王瓊翎的同意,分別承擔不足人力的部分業務。工作量既有加重或減少,彈性獲取相對應之報酬,自屬事理之常。

駱和明、王瓊翎公費助理薪資帳戶是由林三郎、林岱融實際使用。駱和明、王瓊翎公費助理薪資帳戶固曾提供由林三郎、林岱融實際使用,惟均屬徵得渠等同意下所為,且均正當使用,於法並無不合。

林岱樺比出愛心手勢,表示自己有信心。翻攝畫面
林岱樺比出愛心手勢,表示自己有信心。翻攝畫面

依據證人林中泉。證人黃麗雪,林岱縝、林弘文、連亞溱,黃志強的證詞,相關對話紀錄、行程表、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請託處理內容明細表等證顯示,公費助理均有大量加班,足證加班費申報與實際加班時數相符,根本沒有起訴書所稱非如實申報而浮報加班費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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