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在辦公室收1500萬非首例!律師:他被判刑400年
【林士為/綜合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被收押,如今爆出一名柯文哲金主的心腹,遭檢廉約談時稱是當著柯的面交付現金給柯的秘書,似乎證實市長室是收賄金流地點之一。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首長辦公室收錢柯文哲非首例。
據《鏡週刊》報導,柯文哲在市長室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現金賄款,日前爆出一名柯文哲金主的心腹,遭檢廉約談時稱是當著柯的面交付現金給柯的秘書,似乎證實市長室是收賄金流地點之一。
黃帝穎發文表示,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沈慶京1500萬最重無期徒刑,在首長辦公室收錢柯文哲不是首例,當年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在縣長辦公室收賄,錢還藏在茶葉罐中,最高法院判決李朝卿貪污累計刑度為400年徒刑。
黃帝穎還指出,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或是柯文哲市長室收受沈慶京的1500萬元,不論金額多寡、名目為何,實務上,收受金錢與公權力只要有對價關係,均構成收賄罪。柯文哲在京華城案圖利沈慶京違法容積獎勵又收錢,即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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