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8成」被罵爛 巴毛律師:但我覺得蠻好的
【劉育良/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要修法明定勞工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薪水不得低於應聘薪資8成,引來諸多抨擊。但網紅律師「巴毛律師」表示,雖然這個提議被罵爛,「但我覺得蠻好的啊!」
巴毛律師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勞工試用期的部分目前《勞基法》沒有規定,現在法院跟勞動部很多關於試用期細節的見解不一致,處理起來很麻煩,而且業界一堆試用期薪資打5折、甚至不支薪的情況,「我覺得定個標準不錯啊!」
推薦新聞:老公被四叉貓爆「網軍黑歷史」 徐巧芯:我只為自己部分負責
對於網友質疑試用期薪資打8折,那部分人士可能領到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巴毛律師則表示,這只要多加一個條款「但不得低於最低薪資」就解決了,如果本來就只給最低薪資的工作,那試用期就會不能再打8折。
牛煦庭日前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其實網友的擔心根本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本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