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旅遊行程跟「契約」不同! 旅客索求賠償有條件|壹蘋新聞網

跟團旅遊行程跟「契約」不同! 旅客索求賠償有條件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過年期間許多民眾選擇跟團旅遊,行政院消保處揭露跟團旅遊的兩大常見爭議,分別是「解除契約」及「旅遊內容變更」,並指出契約所訂的旅程、交通、食宿、遊覽項目若因旅遊業者因素未執行,消費者可請求賠償2倍差額違約金;如因天候、地震因素造成行程變更,業者也不得向旅客收取所增加的費用。
跟團旅遊的行程等項目如因業者因素而異動,消費者可請求賠償2倍差額違約金(示意)。資料照
跟團旅遊的行程等項目如因業者因素而異動,消費者可請求賠償2倍差額違約金(示意)。資料照

消保處指出,「解除契約」及「旅遊內容變更」是跟團旅遊常見2消費爭議,建議民眾跟團旅遊務必留意以下3點事項,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慎選優良旅行社:優先選擇國內知名或商譽良好的旅行社,並特別注意一頁式詐騙廣告,凡是廣告內容強調團費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限時限量促銷、使用簡體字、未提供實體聯絡電話及地址等情況,下訂前即應上網搜尋旅行社評價及相關資訊,避免受騙上當。

二、詳閱旅遊定型化契約:交通部已訂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提供「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予民眾參考。

依規定,旅行業者應給予至少1日審閱期,建議民眾訂約前詳閱契約內容、瞭解雙方權利義務,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例如:旅客協力義務、組團最低人數、旅遊費用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之賠償責任等。

三、瞭解旅遊內容變更的權益:依「國內或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若因可歸責於旅行業者的事由,導致未能依旅遊契約所訂的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等項目執行,消費者可請求賠償2倍差額違約金。

但如屬天候、地震、戰爭等非可歸責於旅行業者的因素所造成,旅行業者為維護團體安全與利益,必須依實際需要變更行程時,所增加的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反之所減少的費用仍應退還給旅客。

消保處再次提醒消費者,倘因國內(外)旅遊服務產生消費糾紛,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或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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