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酒店衝突4警涉入 處分出爐!小隊長記過調職
將追究考監責任
【記者江孟謙/桃園報導】桃園寶山街某酒店昨天(6日)凌晨發生大規模聚眾衝突,警方到場對空鳴槍控制場面,外界原以為是普通酒客糾紛,未料傳出當晚有警界幹部在內與黑道喝花酒,甚至是衝突當事人,桃園分局祭出懲處,將當事吳姓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2員各記過一次,以資警惕,併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桃園市警:得知幫派相約談判前往調解
桃園市警局說明,經追查發現大園及中壢分局偵查隊掃黑小隊共4位刑警於事前接獲情資,得知列管幫派分子疑因先前糾紛,可能相約談判,為防範幫派衝突及可能發生之暴力事件,員警基於治安維護及預防性作為,前往龍潭某餐廳洽線了解案況。
4警餐後未經報備,續至該酒店包廂協調糾紛,復因現場發生衝突致實施告誡約制未果,員警先行離開,並將處置情形回報單位主管,後依上開規定填報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備查。
衝突發生後4警離去未及時處置
警察局於案發後即已主動通知相關人員及在場員警到案調查說明,並調閱相關資料及影像,釐清事實經過及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情事,4警涉足酒店及有飲酒情事,且現場發生衝突後,員警先行離開,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處置,確有應變不當,致生事端,嚴重影響警譽。
桃園市警察局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規定核予主要當事人吳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劉及張姓2位小隊長各記過一次,以資警惕,併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警察局強調,警察執行職務除應恪遵相關法令及程序,更應本於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之職責,積極妥適處置各項突發狀況,對於員警執勤不當情事,絕不迴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若有發現員警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亦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要求全體員警引以為戒,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警方快打鳴槍壓制現場
回顧事發經過,寶山街一間酒店前發生酒後聚眾滋事,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迅速調派25名警力到場處理;面對現場持續叫囂、衝突升高的情勢,警員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對空鳴槍示警,迅速壓制滋事者,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市議員爆料內情不單純
然而,市議員黃瓊慧爆料,當晚已有人舉報警察在內喝花酒,期間,另一批幫派成員進入包廂敬酒時,與在場警官發生口角,差點演變肢體衝突,後來才有店外大批人馬聚集。黃瓊慧質疑警方隱瞞案情,希望警方完整說明。
案發後,昨晚桃園分局執行雷霆除暴聯合稽查取締勤務,出動警力100名(含刑大、交大、保大支援警力),並結合市府消防局、建管處,針對易生事端場所進行威力掃蕩暨聯合稽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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