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幼教男師猥褻男童判緩刑 改當家教再對兄弟檔伸魔爪
男師遭收押至今!一審判刑5年4月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幼兒園徐姓男師4年前對3名男童親吻、撫摸下體,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緩刑5年,沒想到,徐男緩刑期間改任家教,再以相同手法染指1對小兄弟,不但遭到收押,一審還被判處5年4月徒刑。
猥褻3男童判緩刑!被公告不適任教保人員
判決指出,33歲男子徐皓庭原本在台中市霧峰區某私立幼兒園擔任幼教老師,2022年10月起利用幼童睡午覺的機會,多次親吻3名男童嘴唇及臉頰、撫摸他們的下體,合計多達24次,案經家長發現提告,徐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徐男有悔意,並以離開教育行業為由,予以減輕其刑,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
本案發生後,台中市社會局於2023年10月13日將徐男全名公布在「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理由為「違法對待幼兒,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公布姓名。」
改當家教重施故技!年幼兄弟檔受害
不料,無法繼續擔任幼兒園老師的徐男,竟於今年3月12日起每週二、四前往西屯區某民宅,擔任1對年僅6歲、5歲兄弟的家教老師,分別在兩兄弟的房間內以親吻嘴巴、撫摸下體等相同手法,對他們強制猥褻共10次。
被害小兄弟父母得知後,向警方報案提告。檢察官今年5月31日核發拘票指揮警方拘提徐男到案,並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後續再被檢察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
徐男仍坦承犯行,法官這回不再給他緩刑,10次犯行分別將徐男判處4年1月至4年4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可上訴;法官同時認定徐男緩刑期間再犯,法治觀念薄弱,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猥褻罪之虞,裁定自10月2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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