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索賄安排受刑人廁所私會 討百萬買琴未果 一審判決曝光
收受賄賂判12年 期約賄賂判10年10月 合併執行14年6月
【記者莊曜聰/高雄報導】前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組長陳麒元,遭控任職嘉義縣調查站期間涉嫌收受受刑人家屬餽贈,並利用借提訊問職務之便,安排陳姓受刑人與前後兩任前妻在廁所中發生性行為,又期約收受賄款,想用來購買高價小提琴收藏,起訴後遭停職並限制出境出海,5度聲請解除都被駁回,橋頭地院今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重判他14年6月徒刑。
收受iPhone疑涉不法對價 借提受刑人安排私會
檢方調查,陳麒元於2019年至2021年間,任職於嘉義縣調查站,利用調查的機會,涉嫌收受受刑人家屬提供的iPhone手機,以借提受刑人名義,先後安排對方與兩人前妻見面,在桃園市調處、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地廁所發生性行為,甚至在外幫忙照顧其子女兼把風,後續還銷毀調詢錄影光碟避免事件曝光。
陳麒元在2021年時,又先後以同樣名義,將陳姓、江姓受刑人借提外出,讓對方與家人見面,又提及想購買高價小提琴收藏,暗示對方出資,陳男承諾給百萬,江男願意交付12萬元,但最後家屬都拒絕,因此未得手。
違背職務收賄、期約賄賂 法院重判14年6月
橋頭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陳麒元身為司法警察,應恪守偵查程序及職務分際,卻謀取私利,假借辦案名義借提人犯行私事,破壞監所管理秩序及刑罰、羈押執行目的,並以此作為收受、期約賄賂的對價,又銷毀錄影光碟,破壞偵查卷證完整性。
陳麒元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手機沒收,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褫奪公權6年,並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