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關電器遭母親與同居男友凌虐!9歲童被倒吊浸水 二審仍判8月
母親辯稱「出於愛小孩」 法官認定不宜緩刑駁回上訴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一名9歲男童因外出玩耍時忘記關閉家中電器,竟遭母親賴姓女子及其葉姓同居男友聯手體罰,不僅遭皮帶、釣竿毆打,還被麻布袋套住頭部、膠帶綑綁手腳,甚至被兩人帶到茄萣大排,以頭下腳上的姿勢倒吊浸入水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罪,各判兩人有期徒刑8個月。兩人不服判決上訴請求緩刑,高雄高分院認為兩人尚未真正建立正確的教養觀念,且男童身心仍受創,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女與葉男共同照顧賴女與前夫所生的9歲兒子。去年9月24日下午5時許,兩人返家後,發現男童外出與朋友玩耍時,未將家中電器電源關閉,認為孩子浪費電,竟以此為由展開一連串體罰。
兩人先持皮帶毆打男童,並強迫他罰跪,接著拿出麻布袋套住男童頭臉及腳部,再以膠帶綑綁手腳,將孩子綁起後扛在肩上,騎乘機車前往茄萣大排。
抵達後,葉、賴兩人共同抓住男童腿部,將孩子以頭下腳上的姿勢浸入水中,再拉起,前後共兩次。隨後,兩人騎機車返家,還命令男童跑步跟在車後。回到家中後,又拿出釣竿輪流鞭打男童腳底。
社工緊急將男童送醫並安排安置
社工接獲通報後,緊急將男童送醫並安排安置,同時報警處理。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行為已涉及傷害及對兒童施以凌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葉、賴兩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盼能獲得緩刑。案件經高雄高分院審理,法官發現,賴女在審理過程中仍辯稱,相關行為是「出於關心想導正」、「是出自愛小孩」,顯示她即使接受親職教育,仍未建立正確的教養心態與認知。
男童至今面對被告仍有防衛反應
專責社工評估指出,男童至今面對被告仍有防衛反應,身心創傷尚未完全恢復,仍須持續回診接受照護。
法官審酌,兩人身為兒童照顧者,本應負起保護責任,卻以暴力方式對待孩子,造成重大身心傷害,情節非輕;考量兩人尚未展現足以支持緩刑的悔悟與改正態度,認為無從宣告緩刑,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兩人各判刑8個月的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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