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運毒被逮!認罪且已罹癌求減刑 法官打臉判囚7年2月
赴歐免費旅遊還有2.5萬報酬! 行李箱夾帶3.6公斤搖頭丸遭查獲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名擁有多年導遊經驗的林姓女子受上游毒販以免費旅遊歐洲和2萬5千元報酬誘引,今年7月間帶著內有3.6公斤搖頭丸的行李箱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被攔檢查獲送辦,雖然辯護人以其係風險最高且報酬低廉之「交通(毒品運輸者)」、且認罪並罹患乳癌要求減刑,但遭法官打臉,仍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一名擁有多年導遊經驗的林姓女子,今年6月間,在通訊軟體LINE上接獲暱稱「頂流選品」之運毒集團成員邀請,允諾提供免費機票、旅遊費用以及2萬5,000元之報酬,委託其前往歐洲攜帶行李箱返臺。
林女於7月5日依指示搭機飛往德國慕尼黑,隨後轉往比利時布魯塞爾,並在當地接獲一名自稱「陳語謙」男子所交付之行李箱。該行李箱內暗藏3.6公斤的搖頭丸(俗稱MDMA);7月13日林女攜帶該託運行李搭乘國泰航空班機經香港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時當場被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攔檢查獲,由桃園市調處依法移送偵辦。
辯護律師求情主張「車頭」角色的悲歌 法院打臉:犯罪規模非小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女辯護律師主張,林女僅是運毒集團結構中最底層、風險最高且報酬低廉之「交通(毒品運輸者)」,且尚未實際領取到2.5萬元報酬。此外,律師更指出林女素行良好且不幸罹患乳癌第二期,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然而合議庭審酌認為,林女身為多年導遊,具備相當之社會經驗與智識,明知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無故受託代運行李極可能夾藏毒品等違禁物,卻仍抱持不違背本意之態度參與犯行。且其跨境運輸之毒品數量庞大,若流入市面將對國人健康及社會治安造成極大危害,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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